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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宝林中国国家画院一级美术师、院务委员,中国国家画院国画院副院长、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画艺委会副主任、中国美术家协会河山画会会长、李可染艺术基金会名誉副理事长、国韵文华书画院院长、中国城市艺术专业委员会主席。河山画会会长,国务院文化部高级职称评审委员,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。